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车辆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文件编号:XJZX-WHS-HW-2011-380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武汉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车辆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超过政府采购计划为废标
三、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⒉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具有工商行政部门准许的生产或销售车辆的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及为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⒊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和国家发改委的目录公告;
⒋B包投标人除需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汽车经营权;投医疗产品须具备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⒌投标人近两年内已承担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
⒍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⒎在近三年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本项目于2011年9月14日起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接受报名,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⑴ 营业执照;
⑵ 税务登记证;
⑶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⑷ 社保登记证;
⑸ 所投货物生产许可证、所投车辆国家“3C”认证和国家发改委的目录公告
⑹ B包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汽车经营权及所投医疗产品须具备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⑺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⑻ 本地化服务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在武汉市内没有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提交原件)、被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和税务登记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
⑼ 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证明、业主评价)
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1年10月11日9:30 (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新纪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于2011年10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的单位准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监管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