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令2015第17号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将终结一些厂家的垄断行为,一些4S店口口声声“你不来我们4S店搞保养,车子出了问题责任由你自负”将成为历史。
● 不许垄断 不去4S店≠脱保
修改决定中,明文增加了自主选择的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意味着车主可以自主选择一些非厂家指定的4S店进行保养,厂家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 必须透明 新车须公布工时定额
在本次交通运输部的部令中还规定“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 ,这意味着新车投放市场销售后的六个月以内,厂家必须将新车的维修参数信息和工时定额,向社会进行公布,防止维修技术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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