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起步价630元,吊车费猛涨500元。近日发布的《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及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广州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车费和吊车费进行调整。无论是高速公路还是普通公路的拖车费,在征求意见稿中都有大幅上扬;而吊车费则更是上涨了八成左右。此征求意见稿如果获得通过,收费标准将5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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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论新版拖车费和吊车费提高了多少,单就这个征求意见的程序来讲,本身就存在“硬伤”。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
在已经进入“汽车时代”的广州,驾车出行是市民再普通不过的交通方式,普通到大街小巷动辄交通瘫痪的程度。因此,车辆出现故障而趴窝,也是屡见不鲜。所以拖车费和吊车费,肯定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而且,调整这样的价格,也引发不了抢购、囤积或者造成市场异常波动,调与不调,交通事故和车辆故障都会发生。
既然如此,物价部门以政府定价的方式调整收费标准,就应该组织价格听证会,通过价格听证来实现各方利益的博弈和意见征求。现在政府部门从“兜里”掏出一张自行拟定的征求意见稿,无论价格标准定的是比过往高了还是低了,都涉嫌违反价格听证办法而单边定价。
拖车费和吊车费大幅上涨,需要给出理由。即提供拖吊车服务的企业成本到底有多大,拖一次车所需的费用到底有多少。这个账本不公开,大幅调整价格就站不住脚,而且,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也只不过是走走形式、摆个POSE而已。市民连拖车、吊车的成本都不清楚,又从哪里能说出个定价合理不合理来?
拖车和吊车服务,总是给社会一种相对“神秘”的想象。尤其是,各地不时曝出“天价拖车”事件,更让民众对这个行业抱持诡异的猜想。这种情况,广州也不例外。2011年初,一辆集装箱车在广州花都区境内的高速公路翻车,拖车、吊车等费用被索要6万余元。这当然有服务企业趁火打劫甚至敲诈勒索的问题,也会让民众联想到其背后是否有公权力撑腰——即便这些都是“不明真相的群众”无端揣测,但拖车和吊车服务基本处于垄断经营,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垄断经营的服务价格调整,不公开成本,不举行听证会,而只是政府部门单方面出台收费标准,就会让民众更加猜疑。事实上,代表民众利益的政府部门,没必要在无形中为某个行业去“代言”或者背书。所以,调整拖车费、吊车费价格标准,应该回到开门听证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