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标题 :房车车主拒付45元高速过路费 收费员自掏腰包买单
10月1日下午5点多,一辆北京牌照的房车在沪蓉高速常州段下高速时拒付45元的过路费,僵持在道口3小时,最后收费站员工自掏腰包支付了过路费,这才了结了纠纷。

记者从常州交警支队沪蓉大队了解到,自行式房车的牌照和驾照尚存在很大争议,主要取决于车身长度。对6米以内的房车,乘坐人数少于9人,需C1驾照,挂蓝牌;长度超过6米的,即被定义为大型专用客车,挂黄色牌照。这辆房车挂的是蓝牌,但行驶证上显示是专项作业车,不属于小型客车,不符合免收过路费的政策。
以上是媒体报道部分内容。

关于专项作业车,专项作业车在我国是按照货车来进行管理的,货车当然是不能够享受免费通行政策;房车的外观特征和内部功能是非常有特点的,收费人员已经判断出这是一辆房车而不放行是一种什么工作态度呢?制造麻烦?争取多收通行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房车的名称为:旅居车,但是在**交管局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时候,车辆类型在2007年之前都是:专项作业车,之后的都为专用客车,当车辆年审或者过户审验时车管部门也没有对车辆行驶证进行更新换发。因此,车主拒绝缴纳高速通行费用是正确的,房车是可以享受国家制定的关于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