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切实做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日前,治超办对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全区违章超限超载车辆超过企业总车数5%的190家道路运输企业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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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连续五年营运货运车辆违章超过5%的企业有:乌鲁木齐万顺鑫运输有限公司、塔城地区新启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额敏县富源运输有限公司;连续四年超过5%的企业有8家,连续三年超过5%的企业有14家,连续两年超过5%的企业有77家,2010年超过5%的企业有88家。
按照相关规定,自治区治超办和道路运输管理局将根据企业车辆违章程度,进行为期六个月至一年半的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新增、更新车辆及车辆转户等相关手续。对全区违章超限超载3次以上的驾驶员收回从业资格证,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合格者重新发给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