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无责不赔"、"高保低赔"一直是车险条款中争议最多的霸王条款,车主们也一直耿耿于怀。日前,在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车主将解脱这两大霸王条款的束缚。根据《通知》,车险领域今后将实施"代位求偿...
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 "无责不赔"、"高保低赔"一直是车险条款中争议最多的霸王条款,车主们也一直耿耿于怀。日前,在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车主将解脱这两大霸王条款的束缚。 根据《通知》,车险领域今后将实施"代位求偿"机制.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无责,一方全责,在全责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无责方可以先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偿,然后再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无责不赔",通俗地说就是自己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自己无责,但对方故意拖延赔偿,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以"无责不赔"为由拒绝赔偿车主。 由于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公司在理赔、投保操作上仍然照旧,等行业协会针对《通知》出台相应的行业示范条款后,公司会第一时间根据条款作出相应改进。此外,《通知》还叫停了车险理赔时“高保低赔”的惯例。过去,无论驾驶多少年的机动车,保险金额一般均按新车购置价来计算,而理赔时却按照旧车的实际价值进行。对此,《通知》规定,车损险投保时,将按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进行确定,由保险公司和车主双方协同约定保险金额。这使得年限较长的车辆在投保时享受相对实惠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