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力专汽(2013)45号--重要通知
关于加强对未按国家要求安装缓速器(ABS),限速装置,前轮盘式制动,行驶记录仪,反光标识,尾部标志板,侧面和后部护护装置的危化品车轴和中重型运输车辆管理的重要通知:
本《通知》所指危化品车辆主要是指油车,化工车,防爆车,液化气车和半挂车类。“不符合国家要求产品”是指未安装缓速器(ABS),限速装置,前轮盘式制动,行驶记录仪,反光标识,尾部标志板,侧面和后部护护装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现就生产销售危化品车辆和中重型运输车辆(总质量≥12T的非危化品,此类不考虑限速装置,前轮盘式制动)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各销售人员要广泛宣传国家产业政策,正面引客户购买合格车辆,“对不符合国家要求产品”不推广,不销售,以免带来危害和损失。
2、各危化品车和中重型运输生产厂,要严格按照产品一致性技术术文件施工生产,对不统一、不规范、不相符的限期整改,凡属“不符合国家要求产品”订单一律拒绝接单生产, 一经查出,对责任单位讲予以问责严处。
3. 各质检部门严把检验关,加强过程检查督导,对危品车辆和中重型运输车辆必须逐台查验,凡是“不符合国家要求产品”车辆一律不得出具检验报告和施工技术文件,不得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不得发放产品合格证。
以上规定约法三章,望各单位和部门广泛宣传,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必按国家要求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