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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据了解,为了给申办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提供方便,沈阳市财政局和服务业委,在沈阳唯一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沈阳秋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皇姑区文储路55号),设立了“沈阳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开展全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材料审核、资格确认、补贴发放、政策咨询等工作,为车主提供一站式的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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