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汽车网
汽车公告查询
移动客户端
  • 微信公众号
  • 专汽家园APP
商务中心
帮助中心
联系客服
网站导航

加强动态监控 大连危运车均使用GPS定位

  发布时间:2015-07-07  手机新闻
记者6月26日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建设进行了明确细致规定,为动态监督手段在事故预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办法》将动态监控工作纳入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和年度审验重要依据。企业如果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将受到相应处罚。

 

《办法》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需要安装使用GPS定位装置,加强动态监控。有50台以上重载普通货运车辆的企业可自建或选择社会化监控平台。

 

自建平台要达到3个标准——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需通过交通运输部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监控平台要接入大连市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社会化运营商除满足自建平台要求外,还应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办法》明确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监控人员应掌握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截至目前,我市所有危货运输车辆均按照要求安装使用了卫星定位装置,此举有效遏制了车辆超速行驶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汽车家园 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汽车家园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和丰富读者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我们客服。
多元化
为专用车行业,多元化提供解决方案供应商
品种多
汇集了全国500多个厂家品牌
快服务
全国500多家售后服务网点为您排忧解难
好口碑
累计为上万用户提供优质产品,上千个用户为我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