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汽车网
汽车公告查询
移动客户端
  • 微信公众号
  • 专汽家园APP
商务中心
帮助中心
联系客服
网站导航

高空作业需要燃油公告吗?

  发布时间:2015-06-13  文章转自:互联网 手机新闻
  对于新购的用于营运性质的汽车,在车辆申请办理营运证之前,相关部门要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型号,检索交通运输部公告的《达标车型表》,简称:燃油公告。燃油公告,就是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达标公告。2011年3月1日,交通部正式发布新的燃油消耗公告,持续加强对燃油不达标的汽车的管理。对于不达标的车辆将停止营运证的审核与颁发。

    对于车辆型号未纳入《达标车型表》的车辆,即该车无燃油公告,运管部门将终止车辆核查,不予办理营运手续。在用的非营运车辆申办营运资格的,按照新购车辆有关程序核查、办理。在用的营运车辆申请转籍的,暂不对车辆作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仍按《道路运输证》原发放程序办理。

提示:对于准备购车进行营运的车主,在购车前一定要向销售人员问清楚该车是否带燃油公告,避免出现新购车辆不符合燃油消耗量标准而无法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情况。

★注:以上办理道路运输证只针对营运性质的专用车辆,如:油罐车随车吊冷藏车清障车等等,需要有燃油公告。 市政环卫车辆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故不需要燃油公告。如:洒水车垃圾车吸粪车吸污车高空作业车等。                    

  • 公司名称:湖北久力汽车工贸有限公司
  • 销售经理:彭经理
  • 联系电话:13797876583
彭经理 【进入网站】 湖北久力汽车工贸有限公司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汽车家园 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汽车家园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和丰富读者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3、因用户投稿涉及版权、专利等相关问题,与本站无关,如有侵犯请于我们客服联系。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我们客服。
销售经理: 彭经理
联系电话: 13797876583
 

高空作业车相关报价

多元化
为专用车行业,多元化提供解决方案供应商
品种多
汇集了全国500多个厂家品牌
快服务
全国500多家售后服务网点为您排忧解难
好口碑
累计为上万用户提供优质产品,上千个用户为我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