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1.6升及以下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执行到2013年9月30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将组织专项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并联合发布《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政策。
节能环保汽车推广政策将实施《通知》要求,从2013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且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型试验的限值要求;鼓励采用发动机怠速启停、高效直喷发动机、混合动力、轻量化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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