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元旦起,广西柳州市提前15年停止收取城市"路桥费",改由市财政埋单,受到市民欢迎、网民点"赞"。据统计,全国有超过100座城市采取年票"打包"形式向机动车车主收取城市"路桥费",但由此引发的争议持续不断。城市"路桥费"到底该不该收,柳州的举措能否带动其他城市跟进?
●柳州停收路桥费受到市民热捧1月1日早晨,广西柳州市民王健驾车经过位于柳州市柳石路的柳石路收费站,和往常不同的是,当天没有收费员查验缴费凭证。记者在柳石路收费站看到,收费岗亭已经贴上了封条,岗亭内原有用于收费的电脑等设备已经搬离,收费站闸口开闸放行。
记者了解到,除柳石收费站以外,柳太收费站、鹧鸪江收费站、柳邕收费站等收费站也从当日起对过往车辆免费放行,并将于今年春节前拆除。柳州沙塘收费站在收取二级公路的过路费,已停止代收城市"路桥费"。
按照有关批复,柳州市城市"路桥费"收费范围包括"城市内环路及中心骨架道路和‘四桥一路’",收费期限为23年,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据悉,柳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为35.1万辆,"路桥费"有1亿多元,用于偿还贷款利息。王健以前每年都要缴纳680元的"路桥费",他认为,停收路桥费有利于柳州营造宜居宜创业的环境,对改善柳州的发展环境有好处。
●城市"路桥费"争议由来已久"贷款建设、收费还贷"是当前不少城市路桥建管的做法,由此产生了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这一收费项目。为了避免市区路桥多处设置收费站带来的市区交通拥堵等问题,不少城市将收费站外移至城市进出口、把路桥"打包"收费。
据统计,全国有超过100座城市采取年票"打包"形式向机动车车主收取城市"路桥费",但由此引发的争议持续不断。近年来,在广州、东莞、佛山多个城市,数十万车主拒绝缴纳年票。一些地方还因收费争议出现了"民告官"案件。
有市民表示,一些收费的路桥自己从来不走,强制"打包"收费明显不合理。而2009年我国施行交通收费"费改税"改革,把之前的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燃油税一起征收,城市"路桥费"更是深陷重复收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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