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本报曾以《罐车罐裂谁之过》为题,报道了虞城县郑集乡农民梁合理,花巨资从安徽省滁州兴扬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辆铝合金罐车不到一年因罐裂完全报废一事。近日,梁合理又借贷10万元,向全国寻找更多的与他有类似经历的受害人。 梁合理于2011年10月靠借贷在安徽滁州兴扬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辆铝合金罐车,罐车在2012年4月7日、6月8日、7月14日多次发生罐裂泄露。最后一次泄露,梁合理共损失60多万元。梁合理向本报求助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罐车一同出具的、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颁发的《液体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检验证书》涉嫌作弊。记者将此问题反映到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回复的“调查结果”中认为,证书不存在作弊。记者寻求河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帮助。河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经过鉴定后认为,该证书上本应由3人签字的人名为一人所签,存在作弊行为。
尽管有专家鉴定,但因跨省官司难打,记者与梁合理奔波几个月仍然无果。专家分析,如果安徽滁州兴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铝合金罐车有问题,就应该是一批,而不应该是他这一辆。于是,梁合理又向亲戚朋友借贷10万元,决定向全国征集类似的受害者。
现在,有安徽省砀山县及萧县的3辆罐车的车主,向记者证实了他们从滁州兴扬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的罐车都曾在使用不到1年的时间内出现多次罐裂现象。梁合理希望,有更多的与他有类似损失的车主,能与他联系,一同向厂家追讨损失,他愿意为参加维权的车主提供10万元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