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雾霾的成因,除了地缘因素,人为因素也不容忽视,城区建设扬尘污染罪魁祸首,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容小觑。
12月初,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控制城区建设扬尘污染,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方案,此次治理范围包括全市建成区(含区县)。主要治理对象包括:城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房屋拆除工地,城中村和旧住宅小区改造及新建项目集中的工地,城市主、次干道路,建筑渣土运输,城市地面裸露区域等。
集中治理从12月开始,一直持续到明年8月份。结束后统一在全市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区县,给予曝光、通报。
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现场实行源头管理“四个一标准”,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周围路段定时洒水防尘,车辆车轮、车体做好冲洗,防止车轮带泥上路。
运输车辆按标准装载,封盖严密,做好出入口运输沿途保洁,防止污染路面;实行源头管理“四不开工标准”、“四不出门标准”。
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扬尘防治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体系,对防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限制承接新的项目;把施工扬尘防治情况列为安全文明工地的考核标准,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房屋拆除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降低作业扬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对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密闭;拆除现场要由专人负责高压清洗车及出入口卫生,运载建筑垃圾的车辆应篷盖密闭,防止运输途中洒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