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收费太离谱,可以向物价部分投诉。车辆救援应该是一种公共服务,费用应该由政府制定,不能任由施救公司说了算。
一家拖车公司工作职员透露,由于无人监管,拖车公司要价可以“信口开河”。一般情况下,车主开车泛起故障后都是不知所措,救援公司的泛起就像一根救命稻草,为了早些将车拖走修睦,车主只有“任人宰割”。假如无法可依、治理缺位的状态不改变,拖车市场的乱象就难以根除。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的通知》划定,地面道路基本公里牵引费为小型车每辆每次250元,大型车每辆每次600元,10吨以上平板货车、集装箱车、水泥搅拌车、油罐车、吊车、挖土机、压路机等特大型车为每辆每次700元。
记者从省物价局经营收费治理处了解到,我省高速公路拖车救援市场并没有同一的收费尺度,用度由市场自主调节,即救援公司将会根据本钱和市场自行制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假如车主觉得价格不满足,可以不选择对方的服务。
江苏省《江苏省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治理办法》划定,车辆救援服务机构实施救援时,救援职员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价格主管部分的收费划定、项目和尺度等,除了特殊服务外,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进步收费尺度。每辆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哈尔滨产业大学交通工程系主任张亚平以为,物价部分也应该对于各种排量的汽车在几种可能泛起的情况下制定一个指导价,确定企业可上下浮动的范围,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就算违规,需要接受惩处。
拖车公司业内人士陆先生以为,拖车行业的乱象与不规范的市场秩序有着直接关系。收费时应使用税务票据,并注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计费单位和收费金额等明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