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国家发改委2013年4月10日下午表示,因为在10个工作日以内成品油的价格波动不超过50元,所以暂不调整成品油价格。今天是价格机制完善后的第一个调价窗口,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作出以上决定。
从今年3月27日起,国家发改委完善成品油调价机制,包括3条调整:
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二是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
三是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但是,完善后的价格机制同时规定,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国家发改委表示,未来成品油价格调整将严格按照价格机制办事。今后,一到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日,发改委将通过网站公布,如果不调整,15点在网站公布;如果调整,17点挂网站。8吨压缩式垃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