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日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方案》将正式实施,凡是不符合《方案》要求的行为,施工单位将会被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不按规定运输造成泄漏、撒漏的,按照污染道路面积及污染程度的运输车辆处以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运输车辆未取得通行证在市区运输建筑垃圾的,由交警部门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同时存在擅自加高车厢挡板、超载等行为,依法扣车同时作出处罚。
目前,我市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分两种,一种是登记车厢高度为1100-1200毫米,车厢长一般为6000-8000毫米;宽度为2300毫米,按照最大尺寸满厢装载38吨;另外一种登记车厢高度一般为1500毫米,车厢长为5600-6600毫米,宽度为2300毫米,按最大尺寸满厢装载38吨。《方案》要求,所有车辆必须符合登记参数,并不得超载。
据悉,即日起至7月1日为车辆审验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日照市交警部门要对提出申请的所有车辆进行审验。按照规定,在市区道路通行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牌证齐全,并按照规定喷涂门徽和车辆放大号,驾驶人持证上岗;车辆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装载,在装载沙石、土方、废料、灰浆、灰膏等易散落的物品时需封闭严密,严禁扬尘、流漏、遗洒、飘散,载运物不准超出车厢挡板。建筑垃圾外运须由建筑单位提出运输申请,车辆在经过交警部门查验合格后,由交警部门和住建委发放市区运输临时通行证。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持有通行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禁止通行时间为7:00-9:00、11:30-12:30、13:30-15:00、17:00-19:30,其余时间均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