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儿童增多,为解决孩子“无人带、无人教”的问题,农村幼儿园大量兴起。这些幼儿园多为私人兴办,其中多数是没办任何手续的“黑园”。为了吸引生源,私立幼儿园大多号称有校车,当然他们所谓的校车自然也不会办手续。还有一些是租车当“校车”,他们在租车时就与车主签订协议,明确接送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由司机负责。
在农村,真正由学校购买、手续合法、专门用于学生接送的“校车”很少。据调查,当前农村接送学生车辆的经营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有式”.即学校自有校车,自房驾驶入,学校向学生收取交通费;二是“挂靠式”,中小学校、幼儿园指定相对固定的车辆和驾驶员接送学生,学校起中介作用,学生将费用直接交给车主;三是“自由式”,学生家长联合雇用车辆,按时接送学生。而在城镇,校车来源主要有:“是交通部门通过公文公司安排的校巴;二是学校自购车,三是学校委托的(以租赁方式)公交或运输公司的车辆;四是村(居)委自有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目前,国内小学生专用校车的相关标准即将出台,而针对学龄前儿童的校车标准还是空白,造成中国现在用于学龄前儿童运输的校车种类较多,安全条件不合格,车辆所属单位也各不相同,管理比较混乱,从而使事故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