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有人猜测,国家发改委针对汽车业的反垄断调查将暂时告一段落,而保险业将成此轮汽车业反垄断所谓的最大受益人时,国家发改委却将矛头从整车、零部件转向与之相关的保险业,向其开出高达1.1亿元的罚单。
9月2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公布,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以上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行业协会领到高额罚单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指出,发改委此番反垄断执法主要针对车险中的新车保险。之所以先查浙江保险行业,源于媒体报道和群众举报。此前,有浙江的汽车流通行业人士向记者爆料,浙江省的保险企业一直比较强势,平均新车保险折扣系数始终位居全国前列,行业利润率也令其他省份同行羡慕不已。
据了解,这一案件被披露的一个重要信号是行业协会的垄断问题。国家发改委指出,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13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作为本案价格垄断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不仅组织企业开会固定价格,还专门批评不执行价格的企业,因此被认定为“性质特别严重”,被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
对于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上一年度车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由于最先主动承认了参与达成、实施固定商业车险费率的协议以及参与达成、实施固定、变更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的协议的违法行为,并提供关键证据,人保财险浙江公司被免于处罚。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被分别处以2070万元、1599万元和1029万元罚款,其余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被处以35万~960万元不等的罚款。
■潜规则令保险业屡屡受罚国家发改委认为,商业车险费率及手续费率属于市场调节价,应当由各保险公司自主确定。但实际上,浙江保险业协会的做法在车险业并不鲜见,甚至被称为潜规则。
此轮汽车业反垄断调查与保险业关系紧密,而且随着调查的持续深入,汽车销售行业与保险业的尖锐矛盾也被揭示出来。经销商指责保险公司限制市场竞争,针对商业车险费率及代理手续费达成垄断协议,保险公司则指责厂家、经销商不断抬高售后备件价格及工时费,更加剧了其亏损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