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青岛市交警部门根据五项整治要求集中开展渣土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全天共查处渣土车179辆,其中,超载违法72辆,放大号不清65辆,安全设施不全36辆,故意污损号牌22辆,私自改动车辆技术参数19辆。
当日上午10时,记者跟随李沧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在黑龙江路巡逻,行至金水路路口时发现3辆运输渣土车辆存在超载嫌疑,经初步检查发现3辆车均无垃圾准运证件,同时还存在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私自改动车辆技术参数等违法行为。另一路巡逻民警在重庆中路湘潭路路口也查获一辆违法运输渣土车辆,同样 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经称重检查,这4辆车有两辆超载100%,两辆超载50%。依据交通法规定,超载100%以上将被罚款2000元记6分,超载50%以上罚款1000元记6分,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罚款100元,私自改动车辆技术参数罚款500元,污损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
青岛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渣土车通行证审批和发放,对发生死亡事故且在事故中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车辆,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不予办理通行证;对通行证核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有三次以上重中型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运输单位,收回该单位所有车辆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