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告》产品技术审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产品审查工作质量,中机中心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次产品审查总结交流会。
中机中心技术部全体汽车专家以及综合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258期公告产品审查情况,对审查不通过车型进行了逐一讨论。并进行了工作质量集中审查(共12个),对不通过产品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
会后对审查中遇到问题以及工作安排作如下要求:
1、在新产品审查时应按照QC/T 775标准判定,符合轿车特征的产品名称必须为轿车,禁止没有轿车生产资质的企业以乘用车名义生产轿车。
2、变更扩展审查中,对于重型车国Ⅳ转国Ⅴ的产品,专家应确认发动机是否已经通过国Ⅴ系族审查,发动机入库后整车产品才能通过。
3、对于采用M类整车改装的专用车产品,应在其它栏对专用功能和专用装置进行描述,并参照客厢式运输车要求,在最后排座位的后方安装隔离装置。
4、58项侧翻试验,对于车辆类型不同、吨位不同的产品不能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