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车辆检测机构重庆工作会议精神,为保证《公告》产品技术审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产品审查工作质量,中机中心于201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七次产品审查总结交流会。
中机中心技术部全体汽车专家以及综合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263期公告产品审查情况,对审查不通过车型进行了逐一讨论。
会后对审查中遇到问题以及工作安排作如下要求:
1、企业在申报产品时应注意如果采用LNG燃料,公告参数燃料种类应明确为LNG,GB 19239-2013《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标准不适用LNG,可不做该项目检验。
2、对于N类汽车驾驶室尺寸不满足Ⅳ类、Ⅴ类后视镜安装要求的车型,检测机构应出具检验证明。
3、检测机构出具燃油消耗量报告时应注意,根据GBT19233-2008 4.6条规定,燃油消耗量计算结果应圆整到小数点后一位。
4、罐式危险品运输车在申报运输介质密度时应严格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如柴油密度不能低于830kg/m3。
5、企业在申报勘误审查时应注意,勘误只是对填报错误的参数进行更正,其他变更应通过变更扩展系统申报。
6、对于涉及GB7258整改的车型,请企业抓紧通过变更扩展申报整改,中机中心将在第264批产品技术审查时进行整改车型的审查。所有需要整改的车型应在第264批《公告》中完成变更扩展的申报,请相关企业抓紧安排整改车型的申报和检验工作。
中机中心将继续定期召开技术审查工作总结交流会议,及时传递有关技术审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