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1年第48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2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29批)予以发布。
附件: 载地址 =>http://www.cvtsc.org.cn/cvtsc/res_base/org_cvtsc_www/upload/article/2011_4/12_29/8tbfgwrge4cg.doc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2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