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三包”保用期为用户从本公司接车之日算起,各类半挂车(栏板式、集装箱式、低平板式、厢式)一年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此两项中的任何一项超出均属超出保修期),各类自卸车(含自卸半挂车)、专用车(清障车、散装水泥车、粉粒物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运油车等)保用期为半年,不计里程。外购配件保用期6个月或按该配件生产厂家规定的期限给予“三包”
二、“三包”条件是用户遵守本公司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要求按时保养、正常正确使用产品。在正确使用条件下,由于本公司设计或制造原因引起的产品缺陷或损坏,本公司实行免费保修服务。
三、凡符合“三包”条件者,可依“三包”规定办理“三包”手续。
四、经质量鉴定审核,由于用户不按规定正常使用、保养或人为损坏等因素不属本公司责任的,不予“三包”服务,但可提供有偿优先服务。
五、牵引车(底盘)本身除我公司改装部分外,按各生产厂家“三包”规定执行,由各生产厂家负责“三包”服务。
六、因用户特殊要求且我公司设计人员已明确告知存在故障隐患,但用户仍坚持要求生产的部位,出现问题我公司不予“三包”;用户故意诋毁我公司声誉的,我公司不予“三包”。
七、符合“三包”条件的我公司产品,我公司只承担相应的工时、材料费用,其他费用我公司不予承担。
八、我公司对以上条款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