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委和深圳发改委7月26日印发《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和去年补贴政策相比,基本大幅下降。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则提高了。 2017年的补贴政策显示,多项车型补贴下降,充电桩补贴提高。具体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下降,纯电动客车、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发生变化,但具体多是补贴下降,燃料电池汽车补贴保持不变。 补贴额度下降的,以纯电动乘用车为例,续航公里在100~150公里之间的,每辆补贴标准从去年的2.5万元下降到今年的1万元,150~250公里之间的从4.5万元降到1.8万元,大于或等于250公里的从6万元降到2.2万元。 补贴标准变化的,以纯电动客车补贴为例,今年按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车辆长度给予补助,按此标准,每辆客车补贴也比去年下降了。比方车身大于10米的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今年补贴最高,但设定了补贴上限是每辆15万元,而去年补贴最高可达50万元。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则保持不变,按乘用车20万元/辆,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进行补贴。 此外,在去年的补贴政策中,设有一次性充电补贴和纯电动出租车营运(购车环节)补贴,比如对纯电动乘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但今年并没有这两种补贴。 充电桩方面,补贴比去年高一倍。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去年是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去年是150元/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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